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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响系统的“五五五”概念(上)——“博文音响家园”设计理念与经营模式之核心

作者:李鹏展 日期:2016-04-25 10:22:51  评论:0

   

文/摄影/李鹏展

同样的音响器材,就是因为所在的听音环境不同,在声音的还原上就会造成如此之大的差别。此事说明:在一个没有经过声学设计和处理的房间中,即使再优秀的音响器材、再对味的器材搭配、再到位的音箱摆位等,那么它也不可能会发出好声的。


音响系统的“五五五”概念!

贵刊2004年第九、十期曾经刊登了我的两篇拙文《要树立“强势宣传”的责任》与《要树立“音响系统”的“五五五”概念》。光阴似箭啊!一转眼的功夫近两年的时间就要快过去了。此时此刻,当我再次看到《要树立“强势宣传”的责任》这篇文章的题目以及内文时,强烈的责任心与使命感促使我有必要重新对《音响系统的“五五五”概念》再做一次说明。

什么是“音响系统”呢?过去我们通常是把“音源、功放、音箱与线材”的组合统称为“音响系统”。但我总以为此称谓不够严谨或合理。为什么?因为“音响系统”毕竟是一个声音还原系统,如果没有一个与之相配套的听音环境做依托,那么,也就无从去评判“音响系统”声音还原质量的好与坏了。

比如:同样的“音响系统”,把它放置在“室外”是一种声音还原形式;而把它放置在“室内”又是一种声音还原形式。但由于“室内”与“室外”两种不同性质的声音还原形式,使得声音的还原再现质量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基于此,如果把“室内”或“室外”这一“听音环境”因素抛开,而只是单纯的去谈论评判“音响系统”声音还原质量的好与坏,那么,“音响系统”也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我认为,严格准确意义上的“音响系统”概念应该是“音响器材”与“听音环境”这两大块的有机组合体。即:“音源、功放、音箱与线材”的组合应该叫做“音响器材”而非“音响系统”。

明白了“音响系统”的概念之后,下面我就接着谈一下什么是音响系统的“五五五”概念?

音响系统的“五五五”概念分为以下三个阶段或部分,如图表所示:

器材搭配”是“音响系统”的第一个阶段。关于“器材搭配”这一环节,现在的发烧友大都能够正确的理解和把握这一概念的运用。也就是说,现在的发烧友大概很少有人不懂得“器材搭配”的重要性和敏感性的,尤其是玩纯Hi-Fi音响器材的发烧友更是如此。单件的音响器材不管是音源、功放还是音箱等,即使它的音质再优秀、音响性再出色,假如不重视相互之间在音色上、音响性上与音乐气质上的搭配,那么,最终也是很难保证会出好声的。

所以说,“器材搭配”在这一阶段要占“五”成左右的影响力,这就是“五五五”概念中的“一五”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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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箱摆位”是“音响系统”的第二个阶段。关于“音箱摆位”的重要性,大凡发烧友尤其是那些玩纯Hi-Fi音响器材的发烧友大都知晓,我想,现在已很少有发烧友会把音箱紧贴着墙壁摆放的,否则,Hi-Fi音响器材所最具魅力与吸引力的“音场、定位与舞台感”也就无法呈现在我们面前了。

我个人认为,美国TAS杂志主编HP先生对音响技术最大的贡献就是把音箱从墙角中拉出来,并摆放在房间长边的1/3处,为我们创造出了“音场、定位与舞台感”这一全新的音响概念与音响感受。这一创举,可以称得上是音响技术上的一次伟大革命和声音重播方面的一次质的飞跃。所以说,正确的“音箱摆位”,无疑拉近了音响音乐与现场音乐的距离。

在此我们不妨去做一个实验:假如有一套三万元的音响器材而它的两个音箱相距不到一米而且还是靠墙摆放的,那么,即使这套身价三万元的音响器材音质音色再好,但它也不可能会把“音场、定位与舞台感”给完美的呈现出来的。然而,即使几千元一套的组合音响,如果把它的两个音箱从主机上拿下来,并拉大两个音箱左右之间的距离,以及与后墙之间的距离,那么,它也可以呈现出有模有样的“音场、定位与舞台感”。

从中我们可以发现,音场、定位与舞台感的呈现,主要是与音箱的摆放位置有着更为直接和重要的关系。

还有,音箱摆位与听音环境之间是一个复杂微妙的声学互动关系,亦即在保持音响器材与听音环境恒定不变的情况下,只是通过改变音箱在室内不同地方的摆放位置,那么,还原的音质音色与高中低频的量感及平衡感都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在一些中小房间,通过改变音箱的摆放位置,还可以达到降低或抵消中低频驻波干扰和影响的作用。

基于此,“音箱摆位”在“音响系统”的第二个阶段基本上也要占“五”成左右的影响力,这就是“五五五”概念中的“二五”概念。

“听音环境”是“音响系统”的第三个阶段。老实说,我认为大部分的发烧友对于“听音环境”的重要性与敏感性这一问题还都缺乏足够清醒的认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很多发烧友对于“音响系统”的概念定义基本上还都停留在它是“音响器材”的这一个层面上。所以不难想象,缺少“听音环境”的“音响系统”也就不可能会有真正合理正确意义上的声音再现,也就无法获得公正公平的器材评论报告。诸如此类的问题应该是举不胜举的。

闫先生现使用的音响器材清单为:马兰士CD63SE CD机;斯巴克MT-35电子管合并机;奥德菲尔“夜莺”音箱。以我对这些器材的了解,这套器材组合搭配的声音应该是中规中矩的,不应该会有什么太出格的问题发生。然而事出我料,闫先生说:这套音响器材在他家的声音表现很不理想。至此,我已知道问题出在什么地方了。一日,我约上闫先生带上他的MT-35胆机一起去张先生家里做客,因张先生也是使用的“夜莺”音箱。

在试听过弦乐四重奏、小提琴协奏曲、管弦乐曲、人声之后,闫先生不无感憾地说:同样的音响器材,只是听音环境不同,然而,再现出来的声音差别之大真是令人难以想象。

同样的音响器材,就是因为所在的听音环境不同,在声音的还原上就会造成如此之大的差别。此事说明:在一个没有经过声学设计和处理的房间中,即使再优秀的音响器材、再对味的器材搭配、再到位的音箱摆位等,那么它也不可能会发出好声的。

同理,如果是在一个经过声学设计和处理的听音室中,是好的音响器材,它的表现将会变得更加优秀;即使是一件(套)普通的音响器材,它的潜能也可以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所以,当你拥有了一个经过声学设计和处理的听音室以后就会发现,过去对于音响器材无止境的狂热追求就会得到某种程度的降温和收敛,因为在一个经过声学设计和处理的听音室中,即使是一件(套)很普通的音响器材,它也能让你轻易感受到音乐神韵的存在和无穷魅力的展现。

由此可见,“听音环境”在“音响系统”的第三个阶段最少也要占“五”成左右的影响力,这就是“五五五”概念中的“三五”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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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无论是“音响系统”还是“五五五”概念,这些并不是我的发明创造,在我之前,很多的音响前辈们都已对此做过非常详尽的宣传和介绍了。在此,我所做的工作只不过是把“音响系统”及其“五五五”概念给“系统的归纳起来并加以条理化”而已。

从简单的图表中可以看出,由于对“音响系统”及其“五五五”概念加以系统的归纳和条理化,我们就会很容易的清楚和明白每一个阶段的轻重关系及其相互联系,从中可以让我们把握住真正的关键和要害部分,进而把音响系统的声音调整好、做到位。


听音环境非要设计处理?

的确是这样。在此我不妨举一个例子来说明问题。假如一个听音室的房高为3米,房宽为4米,房长为5米,其内部总表面积(门窗先忽略不计)为:94平方米。在此我们先来计算一下该房间在没有进行任何设计装修时的混响时间,六面墙体都按抹灰砖墙来计算,其抹灰砖墙的吸声系数为:125Hz/0.02;250Hz/0.02;500Hz/0.02;1000Hz/0.03;2000Hz/0.03;4000Hz/0.04。而混响时间的计算公式为=0.16*60/总吸声量,最后得到的混响时间为:125Hz/5.11秒、250Hz/5.11秒、500Hz/5.11秒、1000Hz/3.40秒、2000Hz/3.40秒、4000Hz/2.55秒;平均混响时间为:4.11秒。

由此我们知道,一个没有进行任何设计装修的“空房”是根本无法用来做听音室/视听室之用途的,因为其高达4.11秒的混响时间将会使这个房间的声音混浊不清。

接下来,我们再把这个房间的六面墙体都安装上具有吸声效果的毛织地毯,毛织地毯的吸声系数为:125Hz/0.09;250Hz/0.08;500Hz/0.21;1000Hz/0.26;2000Hz/0.27;4000Hz/0.37。

通过计算最后得到的混响时间为:125Hz/1.13秒、250Hz/1.28秒、500Hz/0.49秒、1000Hz/0.39秒、2000Hz/0.38秒、4000Hz/0.28秒;平均混响时间为:0.66秒。

通常家用型听音室的使用面积都不大,一般都在25平方米及以下,所以说,适合听音乐的最佳混响时间大致在0.4-0.5秒范围内。而日本著名的电声专家,也是资深的发烧友石井伸一郎先生认为家用听音室房间的最佳混响时间应控制在0.22~0.42秒之间,平均混响时间约为0.32秒左右。按照这一标准,只有500Hz/0.49秒、1000Hz/0.39秒、2000Hz/0.38秒、4000Hz/0.28秒四处的混响时间合乎要求以外,125Hz/1.13秒、250Hz/1.28秒两处的混响时间则是严重超标。

试想:一个3米高、4米宽、5米长砖混结构的房间,即使把这个房间的六面墙体都安装上具有吸声效果的毛织地毯,500Hz以上的混响时间也才刚好合乎我们的技术要求。相反,250Hz以下中低频的混响时间虽然也有了大幅度的降低,但仍然是远远高于我们的技术要求。

如果按照通常家居设计装修的模式来实施,即4米宽、5米长的地板全部铺上毛织地毯,3米高、4米宽的(窗户)这面墙体全部挂上毛织地毯窗帘(这只是为了说明问题便于计算而已),通过计算最后得到的混响时间为:125Hz/2.33秒、250Hz/2.53秒、500Hz/1.21秒、1000Hz/0.94秒、2000Hz/0.91秒、4000Hz/0.67秒;平均混响时间为:1.43秒。

也就是说,只是简单的在房间内铺上地毯、挂上窗帘,中低频段以下且先不说,其中频以上的混响时间是下不来的,亦即是严重超标。从中我们可以引伸发现两个问题:为什么我们很多的发烧友老是抱怨他们的音响器材中高频段容易出现明亮刺耳的现象?为什么老是为他们房间中低频段的驻波干扰而头痛烦恼呢?这其中固然有器材选择与器材搭配的问题,但是更重要、更直接的原因则是由听音环境所造成的。从上述计算结果来看,不对房间进行必要、充足、到位的吸声处理,要想得到好声的机率可谓是天方夜谭。

根据赛宾公式可知,对于一般的家用听音室而言,音质的好坏是与混响时间有关系的;而混响时间的控制是与吸声量的大小有直接关系的。如果套用简单直白的话说:音质的好坏是直接与吸声量的大小有关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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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我经常在不同的场合对周边的发烧友或同事讲,只要看一下听音室的基本设计处理情况,即使不去试听音响器材,我大概也能知道其听音室的声音情况会是怎样的了。为什么?不知道我们的一些发烧友是种了哪门子的“斜气”啊,听音室大都不敢使用或甚少使用吸音处理的。所以说,在我去过的很多发烧友家中的听音室或音响专卖店的试音室里试听音响器材时,其整体的声音感觉大都是“偏亮偏尖”,这说明,听音室的吸音处理大都不够量或不到位。

 “什么样的路配什么样的车”;或“什么样的路开什么样的车”。在高速公路上,“车型大、份量足、档次高的轿车”其“安全性、稳定性、操控性”的优点才能得以发挥和展现。而在市区内,“车型小、份量轻、油耗低的轿车”的长处才能够显现出来。只有行驶在崎岖不平的山路上时,才能够尽显高级越野车的特殊魅力。

玩车离不开路;玩什么车跑什么路。只有当“车”与“路”有机的融合在一起时,才能构筑成一个完整的“汽车系统”,两者缺一不可。试想:在一个无路可走的地方,再好的汽车也只能是废铁一堆。

毋庸置疑!“音响系统”又何尝不是这样的一个道理呢?!只有优秀的“音响系统”——“音响器材+听音环境”才可以成就传真又传神的声音表现。


声音干涩没有活生感吗?

常州“博文音响家园”听音室的房高2.8米;房宽4.1米;房长6.2米,使用面积为25.42平方米。虽然房间的指数很好,但为了求得好声,我们还是对该听音室进行了全面的声学设计和处理。整个天花板全部使用了二次余数扩散板;整个地面全部铺设了毛织地毯并在地毯下面加了一层胶垫;在两侧墙第一次反射音的位置各安装使用了四块0.6米宽、2米高的复合吸音软包。总之,对高、中、低频段都做了统盘的扩散与吸声处理,还有一些处理方法由于它直接牵涉到房间声学设计与处理的具体技术与经验问题,故,在此暂不予以细述之。

装修完工后,通过对该听音室的测试与试听,基本符合当初的设计要求值。尤其是中低频与低频段的处理非常到位,低频能得到很好的自然下潜与延伸,“轰轰然”的中低频驻波影响基本上得到了控制。

然而,由于本听音室是第一次全方位按“音响家园”这一概念进行设计和装修的,为了向“音响家园”方面做倾斜,故,在室内的吸声处理方面我当时均做了一些让步和妥协。但事后却发现此路行不通,问题都出来了。

虽然两侧墙第一次反射音位置的八块复合吸音软包都是强吸音物质,吸声系数较高,但由于其吸声面积偏小,对中高频段的吸声量不够,所以中高频段以上的混响时间还是显得偏高,这就造成了在中高频段的几个频点上有较强的驻波产生。听人声与弦乐时,时而会有明亮锐利的声音出现。

随后的一段时间,经过多次调整校声,最后在两侧墙复合吸音软包与前面的组合唱片柜之间,以及与后面的组合书柜之间,各安装了一个全棉窗帘。很多朋友第一次来这里时都还以为这是一个“布艺造型”,完全是室内整体设计装修的一个“景点”而已。其实它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校声道具。与此同时,又在沙发后面的组合书柜上面放置了四块0.3米深、0.4米高、0.8米宽的高密度海绵。经过这番调整处理后,中高频段的驻波才被得以吸收掉,高中低频段的衔接也显得更加平衡和自然。

通过对Hi-Fi听音室/AV视听室进行一定的声学设计和处理,力求让驻波的干扰和影响降至到最低程度,并最大限度的把音响器材的潜质发挥出来。“音响器材”只有与经过声学设计和处理的“听音环境”进行有机的融合与搭配时,才能会发出音质优美、音色准确,音域平衡、定位精准,传真又传神的声音表现。——这就是“音响系统”的魅力所在。

这段文字写起来容易、看起来诱人,但你若能身临其境那将会是更加迷人。不过我可以说,很少有人会有此陶醉的感觉的。因为大家对于听音环境的认识与实践,还远没有上升到一定的高度,自然地也就没有这方面的切身感受了。

由于对听音环境的声学设计与处理并不是眼下“主流”的发烧玩法,所以说,不可避免的就会对其有很多这样或那样的误解或错判。最为典型的例子就是一些发烧友一眼看到听音室的这种设计处理装修方法,还没有进行试听便先说出自己的“第一感觉”:声音会不会干涩呢?声音是不是很木纳没有鲜活感呢?这种说法我认为还算比较客气有风度的了,最其码这是在用探试的口气,表现了一定的谦逊态度。

还有一些发烧友的表现就更出色了,也是看一眼还没有进行试听马上就下结论了:这声音没法听!肯定是又干涩、又沉闷的!不会有什么韵味和活生感的!

还好,通过前面的分析比较,我们现在已非常清楚和明白了为什么要对听音室进行声学设计与强吸声处理的道理了。所以说,现在当我们再回过头去看这些发烧友的所言所行,就会觉得他们对于“音响系统”与“听音环境”的概念还是缺乏一定的了解和认识,否则也就不会这么大声地讲出这么“外行”的话了。


文/摄影/李鹏展

2006-08-14

注:此文章已在上海《现代音响技术》杂志 2006年第九期上发表

    标签:经营模式 五五五 音响系统 音响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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