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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音室≠陈列室——浅谈听音室的设计制作与音响器材的搭配

作者:李鹏展 日期:2016-05-27 02:13:1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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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在这里首先要澄清一个概念:“试音室”不是也不等同于“陈列室”。“试音室”的目的和作用是向顾客提供一个优美舒适的听音环境以及具备良好的声学条件,并能够把音响器材的声音特性给准确完美的再现出来。也就是说,试音室一定得要把声音做好、做到位,这是试音室的最基本要素,这也是用于提升和再现高级音响器材“附加值”的一个重要标志物。

在这样一个没有经过设计和处理的试音室中,高级音响器材的声音特性就很难会被准确完美的再现出来,那么高级音响器材的“附加值”也就体现不出来,自然地,高级音响器材也就很难会被广大的顾客和发烧友所能认可与购买。

我敢断言:在此试音室中受益最大、最多的不是我本人,而是周先生、是杭州地区的顾客与发烧友!

文/摄影/李鹏展


由衷真挚的感谢他

去年年底,昌业音响(杭州)的周先生来到广州公干,晚上我与他聊起了有关试音室方面的话题,并感慨万分地对他说:发烧音响虽然推广普及这么多年了,但人们对于试音室的认识与敏感程度远没有像对于音响器材或器材搭配有那么深入与深刻的重视行为。所以,很多发烧友也就不清楚,一个设计制作良好的试音室对于音响器材的声音还原会有着多么巨大的正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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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先生对我说,明年他的营业场所要扩大,届时将请我帮他设计制作一个标准规范且好声的试音室。我说:没问题。

今年四月初,周先生打电话给我说:他的营业场所现正在设计装修,请我尽快帮他设计制作一个试音室。就这样,从设计、选材到施工等也就四、五天的时间,一个设计标准规范的试音室就落成了。

在此,我要向周先生由衷真挚的表示感谢!有没搞错?是否本末倒置?非也!我帮周先生设计制作了一个试音室,这对于他本人以及其他顾客能正确认识与了解音响器材会有非常正面的意义和作用的;同时,这对于音响器材的销售也会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对由此而带来的商业回报与喜悦心情,他是否会因此而“想”起我并有“加”于我,说实在的,我个人认为这是由周先生所左右的一个层面的问题与话题,与我本人无大关系。此时此刻,我个人更关注、更在意的则是:正是由于周先生明智的选择与理智的决定,在给我留下设计制作试音室这么一个机会和空间的同时,杭州地区的发烧友也才会能亲眼看到并亲自见证试音室对于音响器材的声音重播到底会有多么巨大的正面作用这么一个机会。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则是要由衷真挚的感谢周先生的。


设计制作一步到位

周先生租用的一块营业场所的面积约为10米×7米 = 70平方米,房间高度约为4米,所以,试音室房间的大小尺寸可以在其10米×7米的范围内自己随意来取舍组合。过去,周先生尝尽了由于经营高级音响器材没有一个像样的试音室所带来的诸多不便与失去的不少商机,所以,这次在设计制作试音室时是下足了决心和本钱。首先,对试音室的四面隔墙全部采用砖墙的结构形式,用以加强隔音效果。其次,根据营业场所实地面积的具体情况,我建议他把试音室的长度定为5.34米;宽度定为3.8米;高度定为2.7米这样一个“黄金比例”尺寸。对于长度和宽度,周先生没有什么异议;但对于2.7米的高度有一些想法,总觉得是否有点太低了,因这房子有的是高度可用啊!我则是反复给他强调:这是按理论计算出来的“黄金比例”尺寸,请务必要按此尺寸来施工。还好,周先生完全采纳了我的这个建议,这也为试音室下一部的设计制作与校声工作带来了诸多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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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音室内设计制作的情况大致如下:除了在音箱脚架与器材柜的那个小区域铺的是几块大理石以外,整个地面全部铺的都是地毯。在两侧墙第一次反射音处各安装使用了四块0.6米宽×2.2米高×0.1米厚的吸音框,里面全部填充矿物棉,外面再以地毯包裹后并镶嵌到墙面上。在沙发位置后墙的两个墙角也安装使用了两块0.6米宽×2.2米高×0.1米厚的吸音框,使用材料与制作过程同上。在整个音箱后墙挂了一块落地窗帘,并采用二分之一面积折叠的方式。在整个天花板与其它三面墙上的剩余位置全部安装使用的都是二次余数扩散板。


试音室不是陈列室

我想在这里首先要澄清一个概念:“试音室”不是也不等同于“陈列室”。“试音室”的目的和作用是向顾客提供一个优美舒适的听音环境以及具备良好的声学条件,并能够把音响器材的声音特性给准确完美的再现出来。也就是说,试音室一定得要把声音做好、做到位,这是试音室的最基本要素,这也是用于提升和再现高级音响器材“附加值”的一个重要标志物。

遗憾的是,很多经营高级音响器材的专卖店都没有一个像样的试音室,即使有一个所谓的“试音室”,也都无非是在里面摆放了一个大沙发可供顾客坐下来能听听音响音乐而已,根本就没有从声学的角度去对房间进行必要的设计和处理,与外面摆放展示音响器材的陈列室应该是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和区别的。在这样一个没有经过设计和处理的试音室中,高级音响器材的声音特性就很难会被准确完美的再现出来,那么高级音响器材的“附加值”也就体现不出来,自然地,高级音响器材也就很难会被广大的顾客和发烧友所能认可与购买。

引导消费的商家是这样,那么被引导消费的消费者也就会误认为“试音室”不过就是如此而已。盗用“试音室”其名,却不做“试音室”之事。如此“恶性循环”,就使得“试音室”这么一个本来是非常严谨、相当规范的事情被搞得异常庸俗化和儿戏化了。

从周先生这里,即使你是一个外行,也可以非常清楚地分辩出哪一个“陈列室”、哪一个是“试音室”,因为两者的设计装修风格是有着泾渭分明的区别的。


音响设计要生活化

在周先生的这个试音室里,我只设计安装了三盏照明灯具。一是在音箱后墙两个墙角处各安装使用了两盏落地羊皮灯具;二是在沙发后墙的墙角处安装使用了一盏落地圆筒麻丝灯具。而且三盏落地灯具全部使用的都是白炽灯泡。

我没有把试音室设计制作成像陈列室那样“灯火通明”般的照明效果,其前提是一个“观念”问题。试音室是用于让顾客坐下来专注试听选购音响器材之用途的场所,基于此,就应该围绕着这个大方向,去设计创造出一个能让顾客坐下来安心的、舒心的、静心的听音响音乐的这么一个优美舒适的听音环境;同时,试音室设计制作的“生活化”,更有利于拉近商家与顾客之间的关系,让顾客有好像是在“家”听音响音乐的感觉,以便于让音响音乐与顾客之间更容易擦出共鸣的火花。所以,试音室用于照明的灯光一定要体现出温暖、柔和、舒适、亲近的特点,自然地,羊皮灯具与麻丝灯具用在试音室里就非常得合适。不采用现今市面上比较流行使用的所谓“节能灯”之类的灯管,主要是考虑到白炽灯的光线要更接近自然、更人性化一些。

我在音箱后墙全部安装使用了落地窗帘,除了有声学处理上的考虑与校声因素外,还有一点就是起到让试音室“生活化”的点缀作用。如果在音箱后墙正中位置搞了一个什么音响品牌的商标标志或其它类似于商业性质之类的东西等等,那顾客怎么也不会有好像是在“家”听音响音乐的感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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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这是一件很自然、很平常的事情,但问题是真正在实际当中做起来好像就非常的困难。只要你有心随便在音响市场上走动一下就会发现,大多数专卖店试音室的灯光设计,不是“灯火通明”,就是“明光闪闪”,毫无“生活”可言。我常想:这些设计或从业人员即使没有去音乐厅听过现场音乐会,但至少也都去电影院看过电影吧,试想:哪家电影院是在室内灯光全部或大部分开启的情况下放电影的呢?没有!为什么?因为它不符合“人之常理”。因为只有在灯光或者说强光关闭的情况下,人们才有可能会“全神贯注”的去看电影。

如果真有一天电影院是在灯光全部或大部分开启的情况下放电影时,我敢肯定,那时的“电影院”已不再是人们去看电影的主要目的了,因为它或许已“变种”成为一个以电影为背景平台,集聊天、朋友聚会、商务洽谈等综合性的休闲场所了。不过至少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看到这种变了种的“电影院”出现。


好环境能提升器材

一些发烧友常抱怨说:“夜莺”与“翠鸟”音箱的声音不平衡,高音太明亮、锐利,低频缺少延伸与量感,不好搭配功放,等等。其实说白了,过去的周先生也曾经向我提及过类似的问题。

等到周先生的试音室落成以后,我们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夜莺”与“翠鸟”音箱以及它们的“良配搭档”音乐之旅ECI-3/4功放拿到试音室来进行试听和评测。

眼前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却是:有骨感、有血肉,有细节、有动态,有韵味、有张力,有质感、有厚度,有速度、有密度的声音表现。在这个试音室中,这套器材组合给我们感触最深的是:你听不到有任何多余“脂肪与赘肉”的声音;相反,却能非常清晰自然的听得到各种乐器在整个频段之内准确无遗的发声。

包括周先生都异常的兴奋不已:“夜莺”与“翠鸟”音箱的声音怎么不平衡啊!听起来真美、太过瘾啦!

过去我个人一向认为:AE品牌真正的代表产品不是“AE1”而是“AE100”。为什么?因为作为“旗舰”的音响产品好声与好评如潮应该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情,否则那售价也不会高达五位数字啊?!但要是用一些普通、平价的原材料就能设计制作出一件既好声又平价的音响产品,那就不是一个简单容易做的事情了。基于此,我始终认为“AE100”音箱真的是一件非常伟大的音响产品。

2002年底,AE100音箱停产了。代替它走入音响市场的就是EVO1音箱。我还清楚的记得,有一次当某地区的经销商听过EVO1音箱之后,表情凝重却又“爱贤念旧”的对我说:我还是觉得AE100音箱的声音要更好一些,EVO1音箱的声音有点太“AV”了——透明度、解析力、动态表现确实不错,但声音有点薄了、高频有点太亮了。

其实,类似于这样的声音评述还是很多、很普遍的,以至于有一些发烧友这样评价和概括这两款音箱:要听“Hi-Fi”就用AE100音箱;要看“AV”就选EVO1音箱。

同样还是这对EVO1音箱,今天再把它拿到周先生的试音室里进行试听和评测时,大家都目瞪口呆了——饱满充实的中频、有质感有密度的中低频、非常平衡自然地高中低频衔接、充满力度与张力的声音表现等,这那里像是只有区区2800元一对的书架音箱所发出来的声音啊!

什么都没有改变,唯有听音环境改变了,EVO1就好像有“连跳三级”的声音变化。面对此情此景,我也感慨万分:2800元一对的EVO1音箱都会有如此精彩的声音表现,那还有必要再破费购买使用比它更昂贵的音箱吗?

其实这本也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经过设计和处理的试音室,由于高中低频驻波的影响被降至到了最低程度,声音的扩散性能也非常得好,所以,在这样的试音室中,我们才可以更多的听到EVO1音箱声音的本来面貌。


谬论说千遍成真理

现在周先生试音室的声音特点是:细节超多质感特别好;音像饱满充实,声音的密度感特别高;音场阔大定位精准;乐器的音色非常真实和自然;即使开很大的声压去听音响音乐也决不会出现吵闹和刺耳的现象。

前两天周先生打电话对我说:过去他的很多音响器材在给顾客试音时,声音稍微开的大一点就会觉得很吵闹和刺耳,没有办法听啦!现在的试音室情况则是,声音即使开得很大不但不会出现吵闹和刺耳的现象,相反,还会觉得声音更加好听和有魅力了——乐器的细节质感都能出来了,低频的延伸量感与解析力都能出来了,声音的规模感与空间感都能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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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周先生所谈及的这个问题还是一个“驻波”问题。这么多年来,无论在各种场合我都经常对发烧友讲,判断你的音响器材搭配是否合理和到位,以及你的听音环境是否存在各种驻波影响的一个简单方法是:如果你坐在沙发上听音响音乐时,能慢慢地打个小盹而不会被音乐所吵醒的话;或者说,你试着把音响器材的音量开到失真之前的某个最大位置时,音乐听起来也不会有低频轰轰乱成一团、中频有过多强烈的齿音存在以及高频有吵闹和刺耳的情况时,那就证明无论是你的器材搭配还是环境处理都基本上是合理和到位的;否则,那就是有问题了。

现在的问题是,很多发烧友一看到试音室的这身“打扮”,他们倒不是急于赶紧听听声音到底如何再说?而是首先从内心深处、从思想观念上就不能接受和认可试音室这样的一种“奇装异服”。所以,即使坐下来听音响音乐,那自也是戴着一种有色眼睛在那里东挑鼻子西指眉毛的……

其实,只要有一个平和的心态,此时去找一幅1000多元的AKG K240S耳机,对!没错!是耳机,而非是十几万元的测试仪器。用一张自己所熟悉的CD唱片曲目,在耳机与音响系统之间反复试听对比一下,就能知道这身“奇装异服”打扮的试音室的音响效果到底如何啦?

大家可能都知道耳机是用来欣赏音乐与录音监听的工具,但却很少人会知道,耳机还是一个优秀的、准确的、同时也是非常廉价的音响器材与环境处理的“测试仪器”。由于耳机的特性使然,使用耳机欣赏音乐或录音监听时,因为它几乎不会受到周边环境的影响和制约,再加上它是全音城的发声器件,所以,声音的还原保真度就非常得高。基于耳机的这种还原保真度特性,在与音响系统的试听对比过程当中,就能很容易的发现,要么是音响系统,要么是听音环境所存在的一些问题。两者的听音差距越小,说明音响系统与听音环境的搭配与处理工作做得就越好、越到位。

说到这里,我想起了很多年以前,国内某本音响杂志上曾经刊登过一篇文章,内容说的是:一个从小就天天抱着巴掌大小收音机听音乐长大的“爱乐者”,等到有一日他过上了小康生活,并且还添置了一套高级音响器材之后,反而却抱怨说:这声音不对劲啊!花了这么多钱购买的这套高级音响器材,其声音还没有我那巴掌大小的收音机好听和“真实”呢!

这件事情说明了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在他从来就没有亲自听过现场音乐会是一个什么概念的情况下,也即他根本就不知道真实乐器的音色是为何物时,那他只有以他最为熟悉的“标的物”(巴掌大小的收音机)来去衡量其实远比他那“标的物”要好得多的东西,因他只对这种“标的物”的声音最熟悉和最了解。

很显然,这是一种很不科学的观念和行为;当然了,也就不可能会有正确的结果的。


建立观念成就概念

在音响行业这个圈子里也创荡这么多年了,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我与同行或朋友之间谈论与交流最多的就是“观念与概念”这个话题。

什么是观念?观念就是在你头脑中形成的能够左右你行为的一种巨大的精神力量。如果说的再通俗一些,观念就是指你判断某一件事情是对还是错、或曰是该去做又还是不该去做的思想意识。

什么是概念呢?概念是指你已决定要去做某一件事情时,其具体的做事方式、方法、步骤和程序等行为。

那么观念与概念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呢?简单地讲,观念是决定某一件事情该不该去做的这么一个过程;而概念则是决定某一件事情应该具体怎么去做的这么一个过程。

如果用法律的术语来解释观念与概念之间的关系,观念就是一个立法的过程;而概念则是一个执法的过程。也就是说,观念在先,概念在后。两者的关系和次序是不能搞反和搞乱的。试想:假如立法机关对于那些抢劫行为还没有“定性”为是属于刑事犯罪的前提下,那些执法机关也就无法对那些实施抢劫的行为进行定罪和量刑了。

我个人平时非常注重和强调“观念与概念”这个问题,因为假如你不把“观念与概念”这个问题放在日常工作与生活当中的一个重要位置上的话,我想无论大小或轻重的事情都不可能会处理好的。道理很简单:你连该不该去做某件事情都还没有彻底搞清楚的前提下,那怎么有可能会把这件事情给做好、做到位呢?

最近,石家庄的一位发烧友询问我有关听音室设计处理的一些问题,开始兴头还很大,认为这下可有救了,他的音响器材声音可以连跳三级了;但后来却又慢慢地凉下去了。为什么?因为当他知道听音室的设计处理除需要投资花钱外,而且房子还要“伤肋动骨”的进行安装和调整等等大动作时,所以,最后他就放弃了。并且还说道:我最近刚听过一个试音室,里面也没有进行所谓的扩散和吸音处理,但声音听起来也挺好的。云云……

在这个事例当中,这位发烧友并不是缺少这方面的投入资金——试想:就像现今的一般手机用户一样,哪一位发烧友没有购买使用过2套(件)以上的音响器材呢?这位发烧友也不是害怕在房间的设计装修上投资花钱——试问:现在还有谁家的房子是没有进行过(简单的)设计装修的呢?

其实说白了,这位发烧友所存在的还是一个“观念”问题。也即,他并没有真正从根本上认识和理解听音室对于音响器材的声音还原到底会有多么具大的作用。我想,等到他一旦真正明白了这件事情后,或许他会不惜一切代价的去做这件事情的。不过这是后话了。

还有一些发烧友总是把没有对听音室进行设计处理的原因和责任全都推卸到了老婆大人那一边,说什么:老婆不同意搞房子啦;老婆不批复资金啦:怕老婆跟自己离啦;怕女朋友跟别的男人跑掉啦;曰曰……

其实,这些都是一些“不是理由的理由”。试问:家里面的音响器材都升级换代了一茬又一茬了;有些发烧友有一套还嫌不过瘾,又另外购进了第二套(件)、第三套(件)音响器材,这种情况在发烧友当中应该算是比较正常的现象,但至今我也没有听说过哪一位发烧友的老婆是因此而跟他离了、女朋友跟别的男人跑掉的事情发生。一句话,还是一个“观念”问题。没有这个“观念”,要想找出不做这个“概念”的理由那岂不是太容易了。

我曾经对周先生说:等你听贯了这种试音室的声音以后,再让你去听其它的那些没有经过设计处理的试音室时,你就会觉得非常得不习惯了。如果说你这里的试音室是“Hi-Fi声”的话;你就会觉得其它那些没有经过设计处理的试音室像是“AV声”了。

为什么?因为当你已听习惯了这种:细节超多质感特别好;音像饱满充实,声音的密度感特别高;音场阔大定位精准;乐器的音色非常真实和自然;能非常清晰自然的听得到各种乐器在整个频段之内准确无遗的发声;即使开很大的声压去听音响音乐也决不会出现吵闹和刺耳的现象时;那你还怎么能接受得了那些毫无质感与解析力可言的低频嗡嗡声、过分突出和强调的中频齿音、以及吵闹和刺耳的高频噪音呢?

更重要的是,在那样的听音环境中,你已无法长时间的坐下来去享受音乐之美了……

或许周先生对于听音室设计处理方面的知识与经验并不比其他的发烧友多;但难能可贵的是,周先生敢于和勇于解放自己的思想,从而树立并确立了一个非常正确的观念,并得以使概念化下的试音室成为现实。

我敢断言:在此试音室中受益最大、最多的不是我本人,而是周先生、是杭州地区的顾客与发烧友!


文/摄影/李鹏展

2004-05-13

注:此文章已在上海《现代音响技术》杂志2004年第七期上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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